香港六四守夜活动召集人因违反国安法被定罪

香港三名活动人士邹幸彤(Chow Hang-tung)、邓岳君(Tang Ngok-kwan )和徐汉光(Tsui Hon-kwong )周六(3月4日)因拒绝按照港版《国安法》向当局提供有关支联会的信息而被裁定有罪。预计法院将于3月11日作出量刑判决,最高刑期六个月。

香港过去每年都会举行纪念六四事件的烛光守夜活动。北京在2020年于香港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后,六四相关纪念活动自此被当局禁止。

邹幸彤、邓岳君等3位筹组香港纪念六四天安门事件守夜活动的召集人,均隶属于已被迫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Hong Kong Alliance in Support of Patriotic Democratic Movements of China;HKASPDMC)。因“未遵守当局于2021年发出的提供数据通知书”,被裁定有罪。

周六,香港西九龙法院主任裁判官罗德泉(Peter Law)裁定,被告有责任对向他们送达的通知书作出回应,他们的不遵守是没有道理的。“对于预防和调查,信息是核心…任何阻碍都会破坏整个过程”。

根据港版《国安法》的实施规定,香港警方可以要求外国代理人提供一系列信息。若不遵守警方的要求,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将入狱六个月,罚款10万港元。

支联会在2021年9月25日举行会员大会,被迫以41票赞成、4票反对通过解散,在此之前,支联会常务委员会的所有7位成员都被控违反国安法。

在支联会投票解散之前,警方曾于2021年8月就支联会涉嫌与海外民主团体有联系的业务和财务细节进行了调查,指控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

但支联会拒绝合作,称警方随意将亲民主组织贴上外国代理人的标签。支联会说,警方无权要求提供信息,因为支联会不是外国代理人,当局也没有提供充分的理由。

根据2021年的港版《国安法》,邹幸彤和另外两位前支联会领导人李卓人(Lee Cheuk-yan)和何俊仁(Albert Ho)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支联会也被指控犯有颠覆罪。

国家安全法将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以及恐怖主义定为犯罪。除活动人士外,香港民主派出版商黎智英(Jimmy Lai)也面临国安法规定的共谋指控。

路透社/美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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