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批准黎智英聘英国律师 律政司上诉被驳

据德媒报道,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案将开庭。现年74岁的黎智英是香港知名的民主运动人士之一,去年8月他与壹传媒的6名前主管一同被指控“密谋与外国势力勾结”违反国安法,目前黎智英已遭羁押21个月,其所涉案件定于今年12月1日开审。

在本诉讼案件中,黎智英申请聘用英国的王牌律师欧文(Tim Owen)来港抗辩,却遭律政司司长及大律师公会反对。尽管香港高等法院10月时已批准此事,但律政司仍不服决定,并认为法官潘兆初批准欧文来港抗辩,是法律上出错,没有考虑到国安法是为香港“度身制订”的独特宪制框架,且欧文不具备国安法立法背景及相关知识,亦没有煽动罪等涉及危害国安的本地法律的专业或经验。

律政司最新一次上诉在11月9日遭到正式驳回,上诉法庭指出,潘官曾审理国安法案件,相信他已经衡量国安法的独特之处,“律政司一方真正的争议,是认为基于国安法的独特性,处理相关案件的法律代表,需对中国及香港社会、政治及宪制有一定理解,而这项要求甚至可以凌驾其他公众利益,但国安法的独特背景是行驶酌情权时的重要考虑因素”。

11月10日,前香港特首梁振英在脸书上发文批评法院针对英国律师的裁决“荒谬”。他写道,“世界上还有没有比这更荒诞的事?黎智英被控的不是一般罪名,而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这种案件竟然可以由外国大律师代表出庭。更荒诞的是,法官驳回律政司上诉时,表示准许英国律师代表黎智英‘有利国安法发展’,也就是说,我们邀请英国人为中国香港‘发展’国家安全法律了”。

同时梁振英称上诉法庭是在质疑香港没有“坚实的基础”,“上诉法庭上诉法院强调国安法要以坚实的基础发展,并采用国际间的司法标准,香港在中国的国家安全问题上要用国际间的司法标准?如果英国的大法官用他们的司法标准,开口要我们放人(这是迟早的事),我们就放人了?”

目前律政司收到上诉结果后尚未决定是否三度阻挠,仅表示相关人等正在审查这项法院判决,并研拟下一步行动。

德国之声、法广网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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