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总局规范电视剧市场秩序 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


【博闻社】2月10日,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严肃处理有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相关机构,严格执行每部电视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70%的配置比例规定。

规划提出,要打造10~15家具有较强创作生产能力的电视剧企业;要规范电视剧市场秩序,坚决反对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垄断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鼓励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引导资本服务电视剧高质量发展。

广电总局网站周四刊登规划全文称,强化电视剧领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增强全行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引导电视剧制作机构科学合理安排制作成本结构,加强成本管理和收入核算;规范包括演员片酬在内的收入分配秩序, 推广使用标准化、制度化、制式统一的片酬等劳务合同。

“加强电视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健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规划称。

同时,要严肃处理有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相关机构,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规范电视剧行业经纪人、经纪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

广播电视总局去年召开的推动电视剧事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要求,严格执行电视剧片酬管理规定,坚决抵制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加强电视剧创作生产正面引导,坚决抵制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耽改”之风等泛娱乐化现象;规范电视剧市场秩序,坚决抵制资本不良牟利。

国家广电总局/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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