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网络封锁看如何进行有效地维权-专访著名维权人士卫子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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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10月30日01时18分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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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网络封锁看如何进行有效地维权
------博闻社专访著名维权人士卫子游
记者:中国目前网络封锁的情况,有无缓解? 产生这种情况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卫子游:网络封锁的情况,这几天格外厉害,虽有新的破网软件问世,但用两三天后就不大管用了。网络封锁加剧,直接原因我认为应该是中共加大了封网的投入,人力方面和财力方面的投入,应该是都加大了。现在中共财大气粗,用人民的钱封人民的眼耳口,还要挂个“维护国家安全”的招牌。深一层的原因,应该与奥运有关。天下所有的独裁者都有差不多的爱好,特别爱面子,奥运与人民的生活关系不大,却直接关系到中共的体面,所以,他们特别想办好奥运,害怕国内外通过网络实现互动,出什么意外。当然,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中共的独裁专制,要长期保持一党专制,就必须愚民,如果大陆网民全都能自如地上海外网站,能看到一党专制在世界上成了过街老鼠,还怎么维持统治?所以,他们就要封网,堵住人民通过网络自由获取信息的管道。
记者:什么是有效的维权方式?
卫子游:权利是多种多样的,每个人的生活需要和利益诉求各不相同,权利遭到侵犯的情形也各各不同,这就决定了维权的方式必定是多种多样的。也只有多种多样,专制政权才不好对付。如果一样了,反而好对付了。在当前,比较有效的维权方式,可能是直接针对受害人的利益,也就是经济和社会权利方面,与当地政府实现比较良性的互动,也就是尽可能避免摊牌。因为权利受侵犯的一方,通常都是弱者,手里掌握的资源有限,对抗如果尖锐化了,结果就可能非常不利。中国的民众受强权欺侮时间太久,敢于挺身而出维护权利的人本来就不是很多,维权要走向大众化,就必须有成功的例子,如果全是受打压的例子,非常凄惨的结局,固然对当局的形象是严重破坏,对当局的道义资源也是严重损伤,但也间接让有志于维权者胆寒,不利于维权的扩大。
记者:对于保证维权当事人安全的问题,您有何建议?
卫子游:这个问题,事实上上面已经回答了一部分。维权当事人安全的问题,只能说是尽量避免,没有万应良方。维权,是帮助弱势者对抗强势者,是向权势挑战,在专制社会里,选择这样作,本身就有风险。正因为有巨大的风险,维权者才显出价值非凡。若说有什么建议,我想,那就是尽量多与当地政府接触,与对政府有监督职能的人大、政协、纪委等部门,以及这些部门的上一级机关进行一些接触,尽量与当地有一定声望的社会人士沟通,利用社会舆论来杯葛侵权的强势的一方。强横在任何人心中都是不好的,即使身在政府机关中的很多人,其心中对这些人和事也非常反感,维权者如果孤军奋战,成功的几率极小,但如果能调动社会舆论支持自己,作些策应,岂不是增加了成功的几率?
记者:怎么实现维权由精英化向平民化的转变? 当前中国的维权状况属于精英化还是平民化?
卫子游:人权是平等的,无分精英平民。权利受侵犯是每一个公民的事,不可能只发生在精英身上。相反,精英还可能因为受精英身份地位的某种保护,权利受侵犯的情况发生得要少一些。维权如果存在某种程度的精英化趋势,那也是因为具有维权意识的人目前还只是少数,还没普及到平民。任何新事物,都有一个由少数精英发明发现,然后逐渐普及到公众中去的过程。维权平民化的成分不高,应该与维权在中国普及化程度不高有关,倒不一定是精英把持了维权的缘故。精英维权目前更多是起榜样的作用。既是榜样,就必须格外注意维权的成功率。维权是做实事,主要通过实际事例教育身边人,在当前国内媒体普遍受管制的前提下,如果过于追求维权的政治意义,在当前国内的环境下,是不是会出现负作用大于正面作用的效果?我认为维权必须注意策略和方法,不要过于看重在媒体上的影响,特别是海外媒体上的影响。这种影响越大,对地方当局的压力也就越大,维权失败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这个时候,本是权利的侵犯者,是不稳定局面制造者的地方政府,可能会摇身一变,反而成为地方稳定的维护者。
记者:怎样看待职业维权者?
卫子游:目前中国有没有职业维权者?我希望有,但感觉即使有,人数也相当少。这部分人据我所知,主要靠一腔热血,靠道义义务维权,目前大概是不靠维权谋生的。比如郭飞雄,帮助太石村维权,但并不从太石村取一分一厘,不靠维权所得维持生计。若说律师,律师堪称职业维权者了。但律师服务是收费的,这是国际通例。律师靠这个养家糊口,收点钱合理合法。其他维权人士在调查取证中收取费用是否合理,必须以当事双方决定的合同为准,只要有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这就是民间契约行为,警察的任何干涉都是非法的。公民有权利决定自己的钱怎么用,用来干什么,不用警察来干涉。
记者:您提出维权者要做裁判,不做运动员。为什么要这样定位?二者在维权效果上有何不同?
卫子游:确实,我说过这个话。但说这个话的具体语境我记不大清楚了。现在想来,这话的针对性应该比较强,可能主要是针对像郭飞雄、高耀洁、陈光诚这样的维权者。这些人与律师有所不同。这些人的角色在目前,更多的类似于维权导师,肩负的是教育民众,也教育官员,是把维权的方法教给更多的当事人,同时也把人权不可也不应侵犯的观念传达给官员,起的主要是唤起民众起来维权的作用,是近似于维权发动机的作用。由于没有律师的身份保护,这些人的安全更加没有保障,风险相当高,当裁判员比较安全一些。如果鼓励他们当运动员,极可能没几天就把自己给送进牢房里去了。这些人是维权界的精英,是铁肩担道义的英雄,我们有责任保护他们。郭飞雄陈光诚被关进牢房,是维权运动的巨大损失。律师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其身分必须是运动员。如果律师做裁判,就是当起法官来了,也就违背了职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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