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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举报信-黑土地-黑社会-黑农工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10月09日11时40分 发布
   
   举报人: 刘杰,女,1952 年1 月3 日生,汉族,无业,住黑龙江省逊克农场 26 居民组,身份证号:232625195201031522
   
   被举报人: 黑龙江农垦总局书记吕稚锋,政法委韩书记,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胡长春。
   
   举报事项:
   
   一、黑龙江农垦总局书记吕维锋,在任局长书记期间比上海陈良宇贪污还多,目无党政国法,强权暴力,侵夺国有资产卖光贪污,霸占国有土地使用权,大卖农垦土地每年50 多亿元,贪污欺骗中央作假报告搞形象工程,骗取国家资金干部办私营企业,农垦百姓成了黑农工了,黑龙江农垦大型国有企业内设立政府和公检法,大权在书记吕维锋手上,指使动用手下之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本人于 99 年3 月5 日进京举报贪官场长王兴才贪污,王明利贪污 1800 万元查出来,批捕9 天说人死了就不了了之,贪污款下到老百姓帐上乱贪派,每个连队260 万,我畜牧厂全部财产上百万元被三次打砸抢洗劫一空,吕维锋指示公、检、法不予立案。后制造假案诬告我们,公、检、法成了黑社会老大了,持枪参与抢劫无人管,吕维锋利用钱权,我告到哪里,买通哪里,最后导致我状告一府两院,到至今无果,请求中央下决策查处农垦贪官污吏,依法追回被抢畜牧厂财产,履行被撕毁的承包合同,赔偿损失恢复在生产。
   
   二、农垦总局政法委韩书记,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胡长春,信访办主任任少军,是吕维锋的死党于2005 年全国两会,我的案件得到中央的批示,于 3 月26 日省里组成专案组下到我家进行调查,我家庭畜牧厂(养奶牛为主)牛群、机车、农具等所有财产被抢劫一空,我们按合同承包的荒地,自己投资开垦建畜牧厂的土地也被抢走,没有一点生活出路,负债累累,在中央的批示下,省专案组人员省高院副院长戴志强,农垦政法委书记韩书记,农垦中院副院长胡长春、信访办主任任少军收受贿赂,逊克农场大卖国有资产各连队办公室、学校、晒场等 54 个连队每个连队卖20 万元以上,卖掉1000 余万元,行贿受贿全国人大于05 年4 月末下去在省人大开庭证会,没让我参加,农场派六个人看着我,她们行贿受贿,弄虚作假,上欺骗中央作假报告,下用欺诈手段胁迫我们,把抢去我牧厂合同承包土地,又以交钱的形式卖给我们,不交钱,不给地,又抢去我牧厂承包开垦的土地 860亩,她们卖钱贪污分割,在中央的批示下农垦搞损害人民利益大卖学校、办公室搞钱权交易,用欺诈胁迫手段抢走我们承包土地,撕毁畜牧厂承包合同,大卖土地贪污,欺骗中央说把我问题解决了,作假报告。
   
   三、于2006 年我们又花钱卖回我们投资50 多万元,开垦的土地,每亩40 元,我们对此不服于8 月份到国办举报农垦非法收取农业税和承包费,每年50 多亿元。损害农垦人民利益,违反国办发[2006]25 号文件规定,国务院信访办将我举报材料转到被告手里,遭到报复,于2006 年12 月3 日,总局书记吕维锋下令,逊克农场干部二管区区长杨德军和 8 个连队队长聚众20 多人,一台汽车、五台小车,到我家中入户聚众抢劫,趁家人不在把大门打开,把院内存放06 年种的大豆,价值 6 万多元产品抢光,我通过省厅公安110 报案,三级公安110 报案,当天脏物被公安扣到逊克农场粮油加工厂院内,经多次追讨,公安机关渎职包庇重大抢劫团伙,不予立案,脏物也没返回,我到检察院举报,不予立案,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到农垦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农垦法院于 2007年 4 月30 日上诉案件至今无果,更让人可恨的是,农垦中院办案人下去调查脏证,物证还在,证人证言都充分,被告也承认抢劫,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抓抢劫团伙,反而把抢走的大豆财产脏物卖掉,贪窃分割了,到至今给个不予立案答复,抢粮的人说,你找胡锦涛和温家宝批示也不好使,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在农垦没用,农垦是企业自主经营,有司法和政府,听我们上司的,我们上司说的话就是法,让抢就抢,不抢就下岗,大头子不让立案,谁敢立案,这种制度,另立天下私设公堂,我们农奴有何办法,于 2007 年又抢去了土地,当官的种了,我们没有一点生活来源,户口在农垦我们是什么,是企业职工没有职工待遇,是农民没有农民承包土地30 年不变的权利,我们自己创业办厂被抢劫一空,没有生存之路就是农奴,受压迫的农奴。
   
   请求中央依照宪法保护农垦人民的合法权利。
   
   查处贪官污吏,还我公道。
   
   
   
   举报人:刘杰
   
   2007 年 10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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